《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》(简称欧盟《新电池法》)核心要求是“谁生产谁回收、谁进口谁回收”,旨在确保欧盟内消费的重要产品以低碳、环保、可持续的方式生产和贸易。广东作为我国重要的锂电池技术创新策源地、产业集聚区和出口大省,欧盟又是广东锂电池出口的重要区域之一,受欧盟电池法规的影响不可忽视。近期,省发展研究中心成立调研组,到深圳、惠州等市以及相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部分锂电池企业进行调研,梳理欧盟《新电池法》生效对锂电池产业的冲击挑战,提出若干思考建议。
从调研情况看,广东锂电池产业面临五方面冲击挑战:一是从准入门槛看,欧盟《新电池法》改变了原有法规的强制性和法律效力,电池出口不合规风险加大。二是从产业竞争看,进一步增加产品出口成本,影响企业竞争力。三是从碳核算体系看,碳足迹数据库不完善,电池护照数据库及国际统一标准需加快构建。四是从绿电供给看,锂电池企业面临绿电供需还不相匹配、认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。五是从回收处理看,国内相关法规与欧盟《新电池法》要求的管理措施不同,再生原材料类型认证面临挑战。
针对上述冲击挑战,调研组提出五方面思考与建议。一是密切关注欧盟《新电池法》实施进展,及时把握政策趋势和动态。二是发挥头部企业牵引作用,推动全产业链转型升级。三是依托产业及数据优势,探索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,促进国际标准互认。四是拓宽绿电供给渠道,营造全产业链使用绿电的要素保障环境。五是构建完善新能源电池回收处理及监管体系,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。(李松杰)
(来源: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《领导参阅》第34期《〈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〉对广东锂电池产业的冲击挑战及思考建议》,执笔人:陈心文、孙英翘、李松杰、管 理、李紫薇)